王海浩律师参与市民政局接待一起老年人来访

    2014725上午,我所律师与市民政局的有关领导共同接待,成功处理了一起多次到民政局缠访的老年信访户。

    2014725是市民政局的领导接待日,该日上午,我所根据市律协要求,指派年龄较大,基层工作经验较为丰富的王海浩律师参与一起老年上访户要求市民政局处理涉及门牌编号问题的接待工作。因此前民政局的领导介绍,该老年信访户已多次到民政局要求处理,并对该局相关人员的解答均不满意。王海浩律师了解了情况后,提前查阅了有关地名和街道及门牌编号的相关法律法规,该日上午,王海浩律师冒着多年不遇的因台风带来的大雨准时到达接待现场,与该局机关党委书记管曙东、地名处处长曹洁、老年处处长汤荣等领导一起接待了62岁的来访人王长保。在仔细听取了来访人家庭关系演变情况和房屋的现状陈述后得知,来访人是因夫妻离异、子女成年而形成了一套房屋被多户分割后分别所有的现状,而来访人要求民政部门对该套房屋按户分别编门牌号码。王海浩律师根据来访人陈述的事实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后认为,离婚协议虽经婚姻登记部门确认,但该协议中对每间归谁所有的分割不能作为房屋登记部门和门牌号编排部门变更的依据。在房屋登记尚未变更,房屋的现状仍为一套的情况下,或者说在没有新建和改建且已存在了门牌编号的情况下,来访人要求民政部门对原有的门号进行变更既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符合客观现状。

    最终,这位老年来访人对王海浩律师关于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及办理相关手续应经的程序等方面的答复非常满意,亦对市民政局领导认真负责的精神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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